为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发挥考核工作在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杠杆作用,以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js金沙3983总站教职工考核条例》,特修订学院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请院内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教代会部分代表、党政办主任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等级。
二、考核推优原则意见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优指标数额,根据人数比例,将评优指标分配到系、部、实验教学中心、行政管理部门。
2、院内各二级评优单位在职工述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等额推荐评优候选人。
3、各二级评优单位既要重视绩效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也要注意优秀人选的点面代表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各系(部)评优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及所属二级单位的代表性。若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原则上第三年不再推荐为优秀。
4、在同等条件下,本年度对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指导学生科技活动、工会活动等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及在本职岗位上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或奖励的优先推荐为优秀。
三、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推荐为优秀的条件
1、学校、学院组织的有关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和教学科研活动等无无故缺席。
2、教学工作量需完成本人职称规定的工作量。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原则上课堂教学测评年平均分在学院年评教平均分及以上,
4、科研工作量需完成本年度本人职级规定的工作量,且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本学科C1级及以上期刊论文或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
(2)省部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主持重庆市教委教学科研项目;
(3)横向课题到账经费在两万以上;
(4)以我校名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
四、行政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推荐为优秀的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无无故旷工;学校、学院及部门组织的有关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工作会议等无无故缺席。
2、能按照学院岗位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能力强,政策水平高,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3、服务意识强,所履行的工作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校、院两级领导以及服务对象的认可。
4、原则上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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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