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我院纪委就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宴请、组织聚会、出入私人会所;
二、严禁酒驾醉驾;
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
五、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六、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七、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九、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广大党员应当带动亲友和身边群众树立新观念,倡导网上祭祀、“云祭扫”,同时以实际行动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强化“个人安全就是学校安全”的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坚决纠正,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3-62762062
我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