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学院学子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引导青年学生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国家栋梁,学院决定开展2023“人工智能·计信之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研究生(含团体)。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本次评选共设5个类别,分别为:学业之光、科创之光、文体之光、志愿之光、创业之光。评选名额为:学业之光不超过2名、科创之光不超过4名、文体之光不超过1名、志愿之光不超过1名、创业之光不超过1名。
三、评选程序
(一)广泛动员、自荐和推荐(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24:00)
学生在认真学习评选文件的基础上,填写相应申报表,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占权重60%。
(二)网络投票(12月上旬)
通过自荐和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面向学生进行公开投票。网络投票占权重10%。
(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投票(12月上旬)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占权重30%。
(四)党政联席会(12月中旬)
根据申报材料、网络投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投票结果,按照权重计算排名,得出评选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五)公示(12月中旬)
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
(六)表彰奖励(12月下旬)
学院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四、有关要求
(一)请全体同学根据自身条件和评选要求(附件1)自荐或推荐,原则上每人(团队)只可申报一项类别。请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请于2023年12月1日24:00前将《“人工智能·计信之光”申报表》(附件2)、《我院2023“人工智能•计信之光”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投递至官方邮箱ctbujx@qq.com,报名表及邮件命名为“姓名+XX之光”(如:李明+学业之光),提交申请的同时,需单独附上一张高清个人生活照。
(三)评选工作开展期间,如对评选工作有任何异议,可以拨打我院学工办电话反映:023-62769984。
附件:
1.我院2023“人工智能·计信之光”评选办法
2.我院2023“人工智能_计信之光”申报人员申报表
3.我院2023“人工智能_计信之光”申报人员汇总表
我院(js金沙3983总站)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