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规定,现将我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1小时(2023年4月20日10:30时—2023年4月20日11:30时),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熊老师,电话:023-62768938,或发邮件至7438796@qq.com【我院受理咨询】或023-62769448【研招办受理咨询】或023-62769741【纪委受理投诉】。
公示期满,我单位将录取建议为“建议录取”的名单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速到研招网确认“待录取”,若在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书2小时内尚未确认“待录取”者,学校将有权作自动放弃处理,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如有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我们将按公示名单中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进入待录取名单。
我院
2023年4月20日